在老乡兼朋友的担保下,肖磊看过借款那对夫妻的结婚证,并拿到对方用于抵押的房产证,他以为应该没啥问题了,便借出了30万元。在催着办抵押手续遭拖延之后,他发现手里的房产证也是假的。
2016年12月底,海口美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肖磊是这起案件的原告,他跟被告雷宇是老乡,也是多年的朋友。当时,借款的夫妻李成、田艳夫妻就是通过雷宇的介绍向肖磊借的钱。雷宇与李成夫妇都是做工程的,“他们在全国各地都有业务,海口、三亚很多项目都是他们做的”,雷宇说,他认为李成、田艳夫妻有这个还款能力,因此,他作为介绍人以及担保人,联系了这次借贷。
肖磊与李成、田艳等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肖磊借款30万元给李成,为期3个月,从2016年3月底到同年6月底,每个月利息6千元。“当时李成、田艳夫妻俩都来了,还给我看了他们的结婚证”,肖磊同时要求了抵押和担保。于是,李成夫妻俩给了他一本海口国兴大道某高档小区的一套房屋的房产证,雷宇在借款合同担保人一栏签了名。在通过网上转账了30万元给李成之后,肖磊与李成约定去办房产抵押手续。但是李成以借款时间很短,他很快就能还钱为由,拖着一直没有办抵押。等到3个月的时候,李成他们还没还钱,也没去办抵押,肖磊就拿着房产证自己去了房管部门,结果房管部门称这房产证是假的,要没收,肖磊无奈报警。经查,李成、田艳确实买了这套房产,但该房产目前只做了备案,尚未颁发房产证,夫妻俩用于借款的房产证是伪造的。
随后肖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成偿还30万元及利息等,雷宇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02-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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