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河变清了,不臭了,白鹭又回来了!”住在三亚河附近的韩女士和老伴每天晚饭后都会在河畔散步,她说,对三亚河点点滴滴的变化都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从以前一度“浊”不可睹、臭不可闻,到如今的水质明显好转、没有了昔日恶臭、白鹭纷纷“回家”,三亚市的“母亲河”——三亚河,以全新的姿态回到三亚人民身边,并向“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之河迈进。
多管齐下 严抓狠抓 各个击破
解决问题从源头抓起,三亚河治污亦是如此。
今年4月,治污伊始,三亚探寻了河流污染的主要病因:偷排没管住、管网跟不上、处理能力差。对于问题,三亚坦然面对,进行了一系列“揭丑”:三亚河主城区段有76个排污口、沿河76处违法建(构)筑、63处河道垃圾堆、54处占用河道、10处农业面源污染、10家单位污水设施不完善……
为打赢这场三亚河治污攻坚战,三亚铆足了干劲、下足了功夫——
今年以来,三亚共新建污水管网58公里,完成了凤凰路、三亚湾路、迎宾路等主干道污水管105478米的疏通,基本解决了已清理路段污水外冒问题。同时,实施主城区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城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对于部分管网压力过大问题,4座污水提升泵站正在加快建设当中;对污水管网尚未覆盖区域,全市共计划试点建设20处移动污水处理站,现已完成3处。
城区河段76处排放污水市政雨水口已整治完成74处,剩余2处正加紧开展收尾工程;对于存在反弹问题的14处排污口,市住建局也将继续及时跟踪治理。
拆除三亚两河沿岸排污不达标和违建畜禽栏舍129家、共计4万余平方米,清理养殖存栏猪4000余头。
向642家需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发放办理通知,并积极指导排水户按要求正确接入排水管网,50家违规排水单位及个人进行整改。
启动三亚河沿岸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总规模655亩……
三亚市水务局局长何世刚透露,三亚运用“大脚革命”的理念,对河流沿岸进行海绵化改造,侧重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功能,并使其生态建设成为景观,把三亚河建设成为“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之河。
创新治理 长效管理 标本兼治
要想打赢三亚河治污攻坚战,走传统套路无法治标,仅靠短期举措无法治本,必须采取创新治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在白鹭公园附近看到,浑浊的污水进入一座“集装箱”后,流出来的是一泉清水。“这是移动式污水处理站,污水经过处理后,能够达到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三亚水务局工作人员张志珑介绍,凤凰路两侧居民区、城中村等没有建设污水管网的区域,把排洪道口截住,用移动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就能阻止污染进入三亚河。
移动式污水处理站,是三亚针对三亚河治污采取的一大创新治理模式。目前,三亚76处排污口中已有74处采用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剩余2处正进行收尾工作。
与此同时,三亚正进行一项新机制探索,即市区污水管网及泵站由“建管分离”变为“建管一体”,建立市区污水管网及泵站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
“目前大部分城市供水、污水行业明显存在区域分割、产业分割和建管分离现象,看似多头管理,实际上谁都不管。”三亚市住建局局长王铁明表示,调整后,将由该局统一负责全市污水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可以明晰产权和责任主体,改变过去责任不明的局面。
此外,三亚还在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住建部门开设24小时市民热线中心、成立专项巡查小组、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24小时全天制维护制度、实施24小时监控制度以及建立信息平台,实施现代化管理,长远、高效地开展市区污水治理工作。
两年拿下三亚河 三年全市河湖净
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张琦说:“坚决打赢三亚河污染治理仗。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环境。”
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岩峻表态:“不惜代价,全力治污,用两年时间彻底整治好三亚河,还三亚人民一条干净清洁、生态优美的河流水系。”
两年时间打赢三亚河治污攻坚战,而且要赢得漂亮,这是信心,也是决心!
在日前召开的“市长办公会”上,王铁明一件件细数“两年治污”计划及成效,“2016年实施6个工程,疏通清理污水支管网、改造新建泵站、完善主城区污水主管等,保证全市污水管道的畅通,解决污水满管及外冒问题;2017年实施3项工程,整治社区支管网、建设片区污水支管、新建川河路污水主管道等,解决主城区主、支干道污水排放……”
三亚还计划用3年时间实施全市城镇内河(湖)水环境集中专项治理,目标是到2018年,三亚市内河及流经三亚市河段消除劣V类水体,力争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内湖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实现三亚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
此外,三亚将开展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工业企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直排、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偷排废水等行为;继续保持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制度等。
同时,三亚将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及河道清淤,到2018年,所有治理范围内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开展城镇内河(湖)水面及沿岸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打捞和清运工作,建立治理水体沿岸垃圾收运体系,到2018年,全面实现河(湖)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基本消除“垃圾河(湖)”。
2024-02-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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