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棚改货币化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棚改贷款不直接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但会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截至2018年5月,PSL余额超过3.12万亿元,由此带来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可忽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当前阶段结构性去杠杆重要目标之一,从“化解存量,控制增量”的角度来讲,棚改货币化的比例有必要适度降低,同时有序推进棚改专项债。未来随着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的下降和专项债的替代作用显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将得到遏制,地方债务风险将得到一定程度化解。不过,由于棚改贷款的规模过大,短时间无法完全形成替代。
最后,债市方面,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调整将推动“棚改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较快增长。未来伴随新增PSL规模的放缓,地方政府发行的“棚改专项债券”将更大程度地承担起棚户区改造的融资功能。同时,与普遍3到5年的PSL贷款相比,“棚改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而且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有利于保持债券期限与项目实施周期的一致性,控制期限错配等风险。
(房掌柜整理自观点地产网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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