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布了顺德区2018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最新调整至14937元/平方米,相较2018年上半年的13928 元/平方米,上调了1009元/平方米。
《通告》内容如下: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4937元/平方米。
必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据了解,顺德区普通住房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是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主要依据,根据上一半年新建住宅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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