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为多渠道解决城市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促进职住平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截图
《意见》指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是指专门趸租给用工单位,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并进行集中管理的房屋。并明确了其主要来源: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闲置的厂房改建,以及各区结合区域规划调整需要,将闲置的商场、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
《意见》规定,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以及《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总体要求,其实施主体应是被改建房屋的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实施主体是使用权人的,必须征得产权人同意,并签订5年以上期限的租赁合同。
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幢)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违法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得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意见》还规定,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用工单位不得将床位面向家庭出租,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以外的人员居住,并应当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职工。
此外,《意见》还对加强服务保障,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供需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后期使用监管以及建筑消防安全导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意见》体现了疏堵结合思想,对于落实租购并举、推进北京“疏解整治促提升”意义重大。推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能够就近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最基本的居住问题,解决了这些人员安全、稳定居住的后顾之忧,促进了职住平衡,也保障了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运行,对于“疏解整治促提升”的顺利推进也是很有意义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亦认为,此类集体宿舍推出以后,将有助于解决北京各类流动人口的租赁住房需求,同时也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有序管理,所以既是住房制度改革中的一个发展内容,同时也是当前人口管理和产业管理的一个辅助内容。
此外,严跃进指出,北京此次明确“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概念,和三个发展思路是有关的。第一、此类政策的受众面为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属于北京当前对各类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关注和优惠。第二、此类政策明确提出了“趸租”的概念,实际上是对于独立楼栋项目的统一租赁和统一管理的模式,而且是直接和用工单位进行对接的。第三、此类租赁住房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闲置厂房项目盘活等挂钩,体现了较好的用地制度的改革。
“此类住房模式推出后,也丰富了北京租赁市场改革的内容,或可成为全国其他城市学习的模板,有助于进一步抑制高房价的上涨。”严跃进表示。
以下为《意见》原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2023-09-11 16:05
2023-08-28 11:00
2023-08-27 21:08
2023-08-26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