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郑州市被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第一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昨天,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郑州将在郑东新区及托管区域内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根据新政,承租人可依法申领居住证,居住满3年后享受规定的郑州市市民待遇及社会保障机制。试点为何选择在郑东新区?
【新闻】郑东新区被选为郑州市第一批试点区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市被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第一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经慎重考虑,选取郑东新区及其托管区域作为郑州市的第一批试点区域。初期计划5个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式住房试点,采取国资控股公司与集体建设用地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租赁式住房平台公司的方式推动该项工作实施。
通过改革试点,在郑东新区及其托管区域内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参考北京、上海等有多年集体土地管理经验和成功试点的优秀做法,逐步完善郑州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和管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郑州市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承租人可依法申领居住证,居住满3年后享受规定的郑州市市民待遇及社会保障机制。
【问题1】租赁住房能否销售
只租不售,承租者不得转租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将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管理过程中,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2023-11-30 11:49
2023-11-30 11:45
2023-11-30 11:42
2023-11-29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