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教授杨林章告诉记者,“2014年开始,围绕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目标,把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农田建设相结合,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前后投入3500万元,最终完成这个高标准农田项目”。
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过程中,得以直接提升的不仅仅是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在坚持“有保有压”政策基调下,各地对国家铁路、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等支持政策,完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政策,实行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五年来,全国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近1500万亩,其中交通和水利用地占75%,批准先行用地34万亩,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时落地。全力保民生,对国务院批准用地的106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单独报批、应保尽保。
曹卫星表示,为了积极适应新动能成长需要,各地同时也在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用地,支持光伏、风力等新能源项目用地,保障实体经济尤其是新兴经济用地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征地工作方面,各地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普遍做到3-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围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各试点地区通过探索创新,有效惠及被征地农民群众。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耕地保护工作,曹卫星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完善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其中,在深化征地改革方面,曹卫星指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还有一年多的攻坚期,各地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并加强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度融合,勇于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不仅如此,曹卫星还说,各地要把握好改革要求。缩小征地范围、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为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和制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提供实践支撑。
2024-05-1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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