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石家庄等城市推出楼市新政后,3月21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意见》规定,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至6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轮候制度。
2023-11-29 20:30
2023-11-24 18:04
2023-11-22 17:07
2023-11-22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