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房源信息、一房多卖、交钱无法办理过户,更有甚者“购房者交钱后,中介携款跑路”……一直以来,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一些乱象让售买双方心里没谱。但今后,随着三亚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二手房交易将变得更加透明和安全。
12月9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2016年12月12日起,三亚市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业务。这也意味着今后三亚市的二手房交易将开启“支付宝”模式。
二手房交易启用第三方监管资金账户,中介不得收付交易资金
由于房地产产权转移需要时间,售卖双方不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房款如何支付成了一个难题。
为了维护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保证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障存量房屋双方合法权益,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三亚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16年12月12日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凡坐落在三亚市国有土地上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房屋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其房屋交易的资金监督管理适用;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这也意味着,买方今后无需将购房款交给中介机构,而是存入第三方的监管账户。
据三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作为三亚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委托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交易中心与银行合作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就相当于支付宝,购房者将钱打进第三方账户,交易成功了,钱通过监管机构转给售房者,不成功就退还给购房者。”该负责人介绍说,如此一来就解除了买方不敢先付款,售方不敢先过户的顾虑,能够有效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对于交易中出现的纠纷,监管机构也可以及时介入。
购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存取不收费,超过15天有利息
在目前三亚的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交易方式是自行交易或委托中介公司进行。购房者将订金、房款等资金交给中介公司,交易完成后由中介公司将资金转给售房者,中介公司收取佣金。
“一旦因为某些因素导致中介挪用或者擅自处理购房者的房款,售卖者和购房者的都可能面临巨大损失。”三亚天亚房产总经理宋兴旺认为,这种情况在业内并不罕见。
今后,如果购房者把房款寄存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资金安全性可以得到充分保障。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助理杨春晓介绍说,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监管机构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在房屋产权没有转移之前,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动用这笔房款,直到买方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明,监管机构才会向卖方划转交易资金。“资金存在监管账户内,超过15天未完成交易,银行将会按照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交易成功后2种方式领取资金
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售卖者、购房者又该如何领取资金呢?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在交易双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时,可以选择“完成过户后将资金全部划转到售房者指定账户”,也可以选择“在交易中心向双方发出《领取不动产权证通知》和受买方签署《授权支付通知》后,由交易中心将监管账户的全部交易资金划转到售房者指定账户”。
杨春晓表示,这样的措施将使得买房人在拿到产权证之前,缴纳房款的安全;也让售房者在确认产权转移后能够第一时间拿到房款。
附《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开展资金监管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文件精神,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三亚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三住建[2016]1374号文),并定于2016年12月12日开始正式实施,具体内容(摘要)如下:
一、凡坐落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房屋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其房屋交易的资金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三、本暂行规定所称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屋所有权人与受让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总房价款。
四、下列情形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
(一)协助法院执行的;
(二)依法通过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三)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
五、交易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并确定该房产交易总价款后,受让方应一次性将合同中所涉及的交易资金存入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并注明该房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等信息,经交易中心确认后,交易双方方可签订网签合同及监管协议。
六、交易双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时,可选择完成过户后将监管账户中的全部交易资金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也可选择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发出《领取不动产权证通知》和买受方签署《授权支付通知书》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监管账户中的全部交易资金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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