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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问询华润钜盛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

来源:  房掌柜 整理 三亚房掌柜  2016-06-28 09:21:08
[摘要]2016年6月27日,深交所发布关注函,请华润、钜盛华自查是否与为一致行动人。 深交所27日晚间向华润及“宝能系”分别下发关注函,在给华润的关注函中,深交所称,近日多家媒体质疑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与深圳市钜盛 ...

    2016年6月27日,深交所发布关注函,请华润、钜盛华自查是否与为一致行动人。

    深交所27日晚间向华润及“宝能系”分别下发关注函,在给华润的关注函中,深交所称,近日多家媒体质疑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存在诸多接触密谈,双方同时宣布将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引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预案,并指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内部人控制等治理问题,涉嫌形成关联和一致行动人关系。深交所在二级市场交易监控中发现, 截至2016年6月27日,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5.30%,钜盛华及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24.29%,上述股东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59%。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 请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查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逐项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若是,请说明是否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8.1条的规定;若否,请向深交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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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子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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