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间,万达电影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及对交易所的更新版回复函。除此前已公布的将标的资产万达影视等收购价格由116亿下调至106亿、控股股东万达投资由现金支付采用发行股份支付对价的方式外,此次最大的调整就是延长了业绩承诺期限。
前次重组方案中,万达投资承诺万达影视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亿元、16.6亿元、21.38亿元。本次重组方案中,万达投资、莘县融智、林宁女士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两次重组方案重合万达电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业绩承诺为2018年度。
剔除传奇影业的影响,前次重组方案,万达投资承诺2018年度净利润约为8.38亿元,与本次重组方案承诺的7.63亿元存在一定差异,但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次重组方案的评估基准日不同,前次重组方案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2月29日,而本次重组为2018年7月31日,标的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运营情况和规划对业绩预测和承诺进行了适当的动态调整。
根据重组标的万达影视最新披露的业绩,在今年1-7月,万达影视实现营收14.12亿,净利润5.61亿,标的已经完成今年大约7成的业绩承诺。
对比前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方案将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的股权,同时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的交易方案改为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96.8262%股权;交易价格从372.04亿元降至106.51亿元;交易对方由万达投资等33名原万达影视的股东变成万达投资等21名万达影视的股东;标的资产由万达影视100%股权(传奇影业为万达影视子公司)变为万达影视96.8262%股权(传奇影业不再是万达影视子公司)。
公告指出,本次重组方案与前次重组方案差异的主要原因包括:资产范围存在差别,本次交易方案不再包含传奇影业、新增新媒诚品;万达影视部分股东发生变化:部分投资人已实现退出或在关联方之间进行转让,并因收购新媒诚品新增尹香今、马宁两名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长石投资有限公司等两位万达影视股东未参与本次重组,因此本次重组方案收购万达影视 96.8262%股权。
(房掌柜整理来自观点地产网、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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