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2014年底启动以来,一直备受群众关注。不少群众出现“是否需要去办理不动产登记”、“去哪办理”、“怎样办理”等疑惑。26日,记者前往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群众普遍存在的问题,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为群众答疑解惑。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不动产有了“身份证号”
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以来,旧版《房屋所有权证》已停发,换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关于二者之间的关联与区别,是大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动产登记证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证明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事项;《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原《房屋所有权证》相比,证书内页内容新增了宗地信息、防伪二维码、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利使用期限等细类信息。
与传统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的“身份证号”,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
2023-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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