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小区啥模样?
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系列标准征求意见
今年1月份,省住建厅启动《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规程》等绿色生态小区系列技术标准文件的组织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绿色生态小区规划、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全过程闭合监管的技术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
近日,由省住建厅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的《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系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可以把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65359219)、邮箱biaozhun_hnjs@sina.com等形式于12月18日前反馈到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海口市白龙南路77号)。 记者 张野
◎建设规模
地级市项目建筑面积 不小于5万平方米
绿色生态小区应具备一定的建设规模:位于海口、三亚、儋州等地级市的项目用地面积不应小于3公顷(3万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其他市县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绿色生态小区中的所有建筑应符合《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试行)中的规定。绿色生态小区中的商品住宅项目应全部实行全装修。
◎规划设计
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40%
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应尊重原始场地地形地貌及生态环境,应确定规划范围内主要生态环境要素的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把对自然的改变量限制在最低程度。用地规模4公顷以上(4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绿色生态小区内的绿地规划宜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绿地率不得低于40%;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一类居住用地不得低于45%。绿化设计以遮荫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绿地内遮荫乔木种植面积应不小于绿地面积的80%。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
2023-09-16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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