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记者从天涯区控制违章建筑常态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该区近日出台针对新增违法建筑进行分类管控和处置的常态化管理办法——《天涯区分类管控和处置新增违法建筑常态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标志着该区分类管控和处置新增违法建筑进入常态化管理状态。
确定违建的6大界定标准
《办法》确定天涯区属于违法建筑的6大界定标准: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或乡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备案证的;二是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或乡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备案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三是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四是非法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进行建设的;五是无法提供市职能部门或区住建局出具的其他准许动工建设书面证明材料的;六是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的。《办法》还对违法建筑进行分类管控,对违法建筑将按照“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分类处置农村建房”、“实行建房立牌公示”等基本原则进行分类管控和处置。
控制违建常态化管理要坚持“五个到位”
《办法》要求对违法建筑打早打小。对新动工建设的房屋,必须在出地面之前发现、上报和处置;对于违法加层建设的房屋,必须在搭模板未封顶之前发现、上报和处置。对新动工建设房屋及违法加层建设的房屋,区城管部门从接到通知、快速查处到组织拆除完毕,必须在3天内完成。同时,严格执行拆除标准,地基及违法加建部分必须全部拆除。
会上,天涯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签订《天涯区新增违法建筑管控责任书》。天涯区委书记张可在会上表示,天涯区是三亚辖区面积最大的区,也是违法建筑相对集中、面积较大的区,情况比较复杂,违法建筑管控和处置困难很大、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天涯区在控制违法建筑常态化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严格执法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维护群众利益到位。要在控违打违中体现“从严治党”、“依法治区”、“从严追责”,要切实解决群众合理的建房需求,坚决打击违法买卖土地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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